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按时实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我院《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一、项目建设与管理责任体系
1.项目建设与管理四级责任体系。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体的项目建设领导体系(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学院示范校项目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示范校建设工作;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及相关专业负责人为主体的总项目(院项目建设工作小组)与分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分项目建设小组);以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与课程负责人为主体的子项目承建责任体系(子项目实施小组)。
2.项目任务分解。项目任务分解为五级:一级项目为总项目;二级项目包括两大项:四个重点专业和专业群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三级项目为二级项目分解的五个子项目: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服务产业能力建设;四级项目包括若个分项目;再细分为若干个五级子项目。每个项目责任人按照示范建设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或督促有关单位完成各项目(子项目)任务。
二、各级责任人的职责
1.学院项目责任人(院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组长)主要职责:(具体见学院项目建设总责任书)
(1)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制订所负责项目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预期目标实现。
(2)督促、检查和考核分项目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
(3)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科学、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接受学院和上级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的监控、检查和审计。
2.分项目责任人主要职责:(具体见学院分项目责任书)
(1)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落实学院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目建设,确保预期目标实现。
(2)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子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
(3)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接受学院领导小组、学院项目建设工作小组、项目建设监督小组和上级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的监控、检查和审计。
3.子项目责任人主要职责:
(1)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落实学院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与分项目工作小组的具体安排,认真实施各子项目建设,确保预期目标实现。
(2)组织子项目小组成员实施项目建设。
(3)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接受项目建设监督小组的监控、检查。
(4)接受学院领导小组、学院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组织的专家评价验收。
三、项目责任人工作要求
1.各级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充分调动项目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团队精神,全力以赴搞好建设。
2.每个项目责任人要认真注意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
(1)项目建设与检查监控的关系。既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又要关注教育部、财政部评估检查、监控重点指标。
(2)内涵建设与经费使用的关系。既要做好项目建设,又要做好资金的使用,在预算范围、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项目建设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要使示范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示范建设带动全院各项工作。
(4)专项研究与项目建设的关系。已经立项的教育教学课题要结合项目建设调整研究方向、丰富研究内涵;尚未立项的,要开展示范性建设专项课题申报与研究。通过专项研究为项目建设提供理念指导,结合项目建设提升研究水平。
(5)规范管理与创新管理的关系。要围绕示范性建设创新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管理制度体系;通过示范性建设形成科学、系统的专业标准与课程标准,建立具有高职特点、校本特色的管理模式。
3.每个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部门职责,按照项目内容和要求,制定出具体、详细、可操作的监控措施和考核指标,并负责项目考核的实施。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过程文档要求
各项目建设与管理过程包括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控制、项目验收等4个环节,其文本要求是:
1.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是各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第一阶段。该阶段主要内容为编制并批准项目建设计划。其主要文本包括(1)项目建设方案;(2)项目建设任务书;(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含资金预算)。
2.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是各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第二阶段。该阶段主要内容为落实项目建设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其主要文本包括(1)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月度);(2)项目建设阶段性工作文件(如招标文件);(3)项目建设阶段工作总结。
3.项目控制
项目控制包括项目建设启动至项目验收全过程。该阶段主要内容为监控进展、调整项目建设计划与进度安排。项目建设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其主要文本包括(1)项目建设进度报告;(2)项目建设变更申请;(3)变更后的项目建设计划及批复。
4.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是各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终结阶段。该阶段主要内容为项目验收与评价。其主要文本包括(1)项目验收申请;(2)项目建设成果文件;(3)项目验收报告。
以上文档均要求同时保存电子与纸质文本。
五、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度
示范性建设工作遵守《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基本管理制度。为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学院项目建设与管理实施如下具体工作制度。
1.专题例会制度
各级项目建设与管理小组均实施专题例会制度。院项目建设工作小组每月1次,分项目工作小组、子项目实施小组每月至少1次。专题例会由各级项目建设与管理小组负责人主持,会议记录使用院示范性建设管理办公室发放的专门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议程。院示范性建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专题会由院示范性建设办公室编发专题会议纪要。
2.月度监控与工作简报制度
分项目负责人每月向院示范性建设办公室提交《项目建设进度表》及建设工作小结,院示范性建设办公室每月编发《院示范性建设工作简报》。
3.示范性建设专项推进会制度
院示范性建设工作小组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及分项目工作小组的申请,组织示范性建设专项推进会。专项推进会内容包括专题简报、专题展板、专题汇报报告、建设成果现场展示。
4.项目建设与专项研究成果同步验收制度
各项目验收时,验收专家组对项目建设与专项研究成果同步验收,考评项目建设与专项研究的互动融合程度,促进学院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提炼建设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项目建设变更申请与审批制度
各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必须按照已经公示的《建设任务书》执行。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需由分项目工作 组提出书面申请,报院示范性建设工作小组研究批准;重大事项变更,须报院示范性建设领导小组批准。项目变更未经批准前,按原《项目建设任务书》执行。
六、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绩效考核
1.学院对各建设项目及其负责人实行全程监控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为项目终结性整体考核与阶段性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
(1)终结性整体考核。对于按项目预期目标和项目内容如期或提前完成、通过验收、成绩突出的项目,以及在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表现出色的项目负责人,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阶段性考核。学院通过月度监控、现场验收与评估、专项检查等形式,对项目建设的阶段性运行状况、运行效能进行评估考核,形成阶段性评估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2.对项目执行不力,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擅自改变项目预期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或在项目建设和项目经费使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学院将视其情节轻重给相应处理。
七、项目建设成果鉴定与登记
示范性建设形成的技术与管理成果,由学院组织鉴定,进行技术与管理成果登记,并给予相应奖励,学院拥有成果所有权及相应权利。